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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辽宁省公安厅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(沈阳)招聘刑事技术专业
来源:2exam.com 2011-9-22 11:06:49 【字体:小 大】

根据省人社厅《2011年上半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》(辽人社[2011]2号)要求,现将辽宁省公安厅刑科所招聘专业技术民警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基本条件
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2、遵守宪法和法律;
3、具有良好的品行、具备岗位所需专业和技能条件;
4、热爱公安刑事技术工作。
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,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,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,均不得报考。
二、招聘职位人数及职位简介
辽宁省公安厅刑科所为辽宁省公安厅内设全额拨款事业单位,共招聘2人。招聘职位为:痕检职位1人、法医职位1人。
痕检职位的主要工作任务是,手、足、工、枪、弹痕等专业鉴定、科研和现场勘查。
法医职位的主要工作任务是,法医学检验鉴定及科研,重点是现场勘查、尸体解剖、病理组织学检验等工作。
三、报考资格条件
1、大学英语6级;
2、年龄30周岁以下(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),应往届毕业生;
3、性别要求:男性,1米70以上;
4、痕检职位需具备痕检专业硕士以上学位,并且要求本科与硕士均为痕检专业;
5、法医职位需具备法医学病理专业硕士以上学位,并且要求本科为法医学专业。
四、招聘组织
省人社厅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、监督和管理。辽宁省公安厅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公开招聘的报名、笔试、面试、考核等工作。
五、招聘步骤
1、岗位查询
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(www.lnrsks.com)公布的“2011年辽宁省公安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”。
2、报名及资格审查
报名方式: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。现场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,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现场填写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》,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、学历、学位证书和能够证明本人工作业绩或资历、能力的相关材料(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),并提供近期彩色免冠2寸照片2张。
报名时间:2011年9月28日之前(节假日休息)。
报名地点:沈阳市皇姑区岐山中路2号省公安厅院内科技楼907室。
3、考试
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,总成绩计算权重为4:6。
笔试时间:再行通知。
笔试内容:痕迹、法医专业知识。笔试地点报名时通知。
面试人选按考生笔试成绩,由高分到低分,按1:3的比例依次确定。面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及专业知识能力测试。
面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4、体检
体检根据权重后总成绩由高到低,按招聘计划1:1比例确定。
体检在省人社厅指定医院进行。体检工作参照公安机关《人民警察录用办法》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。体检合格者,确定为拟聘用人选。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职位空缺,经省人社厅批准,将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。
体检时间另行通知,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。
5、考核
考核工作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、业务能力、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,并复查报考资格。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,经省人社厅批准,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考核人选。
6、公示与备案
(1)公示由省人社厅统一组织。公示结束后,公安厅将公示无疑义人员名单报省人社厅备案,办理相关手续。
(2)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。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。试用期满合格的,予以正式聘用;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。工资、福利待遇按辽宁省人社厅、省财政厅文件执行。
7、咨询电话
(024)86992057、15504006867
 
附件: 岗位信息表.xls
 
辽宁省公安厅
二0一一年九月
 
(责任编辑:信息员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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